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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检察院“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”韶山红色教育培训班(第一期)圆满结束

时间:2019-12-02 13:46 浏览量:
  11月18日,人民检察院“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培训班(第一期)的学员抵达革命圣地韶山,开始为期六天的专题教育学习。
人民检察院“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”韶山红色教育培训班(第一期)圆满结束
  
  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玉伟在开班动员讲话中说,韶山是中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的家乡,是每一个中国人心之向往的革命圣地, 希望大家珍惜此次来到韶山难得的学习机会,力争做到学有所思,学有所悟,学有所成。
人民检察院“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”韶山红色教育培训班(第一期)圆满结束
  
  胡蓉老师作《不忘初心-从伟人身上汲取信仰的力量》专题授课
人民检察院“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”韶山红色教育培训班(第一期)圆满结束

人民检察院“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”韶山红色教育培训班(第一期)圆满结束

人民检察院“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”韶山红色教育培训班(第一期)圆满结束
  
  向毛主席铜像敬献花篮,重温入党誓词,缅怀老一辈革命家的丰功佳绩
人民检察院“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”韶山红色教育培训班(第一期)圆满结束
  
  现场教学感悟多,互动交流有收获
人民检察院“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”韶山红色教育培训班(第一期)圆满结束
  
  培训结束之际,学员纷纷表示培训主题内容丰富,形式灵活多样,教育成果显著。我们集体重温了我们党光辉峥嵘的历史,亲眼看到了众多宝贵的历史文物,听到了许多感人至深的真实故事,目不暇接,收获甚多。韶山之行,是一次追思伟人之旅,一次重温革命之旅,更是一次笃定信念之旅。通过这次红色之旅,使我们受到了深刻的教育,受到了灵魂的洗礼,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,生在和平年代,在党的红旗下成长,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,更应该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时刻牢记党员的义务,将“韶山精神”传承下去。是时代赋予“韶山精神”新的内涵,是我们当代干部的气质、魂魄,是我们行事做人的根本,也是我们不断走向成功的力量之源,我们每一个干部,都应该以此为标准,以韶山精神为榜样,对照自己的心灵、行为,时刻警醒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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